网站位置:新闻标志设计的审美标准

  视觉的极致美是令人敬畏的,它是珍贵而且稀有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越美的东西其商用价值越高,反之,如果需要得到更美的东西,则需要以更多的付出来交换??包换金钱!当然,可能我说的是更多的是一种美观吧。

  品牌标志设计的审美并不纯粹、也无法纯粹,需要兼顾多方,在客观立场与个人喜好之间,我们摇摆不定。在平面设计的概念上,有一条早已存在的鸿沟:商业设计和艺术设计,由于两者都有各自成熟的价值体系和表达语境,因此在审美趣味上已经不可能再将两者进行并置欣赏,或用同一价值标准进行评判。某种程度上来说,平面设计所包含的两个貌合神离的孪生兄弟早已水为不容,根本上来说,这两者除了使用同样的视觉语言来实现设计意图外,其它地方没有什么共通点,没有共同的表达语境,没有共通的设计出发点和目标,没有共通的价值标准,艺术设计很主观,它更像绘画的工业化、数码化、技术化变种,与绘画倒是有很多情投意合之处,商业设计则更象营销工具的一种特殊表达形式。

  那么,是否可以把商业品牌标志设计天生就已包含的商业目的和表达语境的属性尽数剥离而单独对其形式美进行评判呢?

  答案是否定的。就如同一件艺术作品,当我们把作品背后的观念、意味尽数剥离后,面对的只是一件没有灵魂的躯壳,这种情形下谈及沟通和影响是毫无意义的。我不相信一个不知道梵高是谁的人家里挂着一幅《向日葵》能对他产生多大艺术震憾力,艺术脱离其表达语境和展现氛围时,其力量是值得怀疑的。

  商业标志设计同样有它特定的表达语境,它希望传播对象产生具体的行为以回应其表达的目的,它只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向特定的人传达特定的信息,听起来,这更象一个计划,的确,商业设计就是一个营销计划。那么,做为商业设计师,我们是否需要对它进行一种价值取向的探索、让我们重回已慢慢远离、渐渐模糊的审美航标?为何总要把商业设计委身于艺术与商业结合地带的尴尬境地?当我们面临的客观事实和理想境地似乎永远都不可能重叠时,美这个广义概念是否真的可以用来作为丈量商业设计的唯一或者说最重要的标准?它能否更加确切和客观,凡此种种问题,都是我几度坚持,几度过迷惑,几度反思的原因。

  设计的美是一种经过各种手段平衡之后的美观,更确切地说,是形式和意图在多方酝酿、平衡、取舍之后产生的。在中国,设计师受到的视觉熏陶大多来自大师或设计作品集,我们在生活中不能感受到太多的设计,在中国,要看到好的设计是需要付出金钱的,买书要钱,看展览要钱,听讲座要钱,参个赛也要钱,去参加交流会议也要钱,看到那些令人眼馋的设计商品,连价格都不敢问,因为我们知道它的标签上打的是进口两个字。在中国,设计很昂贵,很贵族化,它不是老百姓生活中的东西,是形而上的。这些情形,使我们在无形中对设计形成了一种纯视觉、纯美学的价值标准,并以此作为评定所有设计作品的唯一专业标准,包括各种设计大赛、展览等专业活动,竟然不约而同地使用这一并不合理的方法来挑选获奖作品。商业标志设计在中国是没有名份的,往往人们把它划为广告的一个分支,甚至有正规院校将其划到电脑美术去!因而,我们会发现一些奇怪的现象,每年的大赛获奖者总是那么几个人,偌大一个中国的设计界,变成一小部分人自娱自乐的活动圈,缺乏年轻设计师的整体参与,也无法调动社会的整体关注,更谈不上提升全民审美意识,因为我们的设计根本就与他们无关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