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为产品命名时缺乏对品牌名的保护意识,使企业自己酿成了严重的后果,这样的例子在我们身边已经举不胜举。一直以来,我们的市场中都不乏处心积虑的市场追随者,常常李逵和李鬼是斗的不可开交。他们有着敏锐的商业嗅觉,时时都在打探着机会,而企业不注意保护自己的品牌名恰恰就给他们提供了这样的机会。因此,在给品牌命名时,企业有必要考虑品牌名的保护性,最好采用注册商品名来给产品命名,以全面保护品牌不受侵犯。所以,给品牌命名不能只讲传播力、亲和力,能否不被仿效、侵犯也是品牌命名重中之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