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VI设计介绍VI设计的基本要素系统严格规定了标志图形标识、中英文字体形、标准色彩、企业象征图案及其组合形式,从根本上规范了企业的视觉基本要素,基本要素系统是企业形象的核心部分,是企业基本要素系统包括:企业名称、企业标志、企业标准字、标准色彩、象征图案、组和应用和企业标语口号等。
对企业识别的各种要素,从企业理念到视觉要素予以标准化,采同一的规范设计,对外传播均采同一的模式,并坚持长期一贯的运用,不轻易进行变动。要达成同一性,实现VI设计的标准化导向,必须采用简化,统一、系列、组合、通用等手法对企业形象进行综合的整形。
简化:对设计内容进行提炼,使组织系统在满足推广需要前提下尽可能条理清晰,层次简明,优化系统结构。如VI系统中,构成元素的组合结构必须化繁为简,有利于标准的施行。
统一:为了使信息传递具有一致性和便于社会大众接受,应该把品牌和企业形象不统一的因素加以调整。品牌、企业名称、商标名称应尽可能地统一,给人以唯一的视听印象。
系列:对VI设计对象组合要素的参数、形式、尺寸、结构进行合理的安排与规划。如对企业形象战略中的广告、包装系统等进行系列化的处理,使其具有家族式的特征,鲜明的识别感。
组合:将设计基本要素组合成通用较强的单元,如在VI基础系统中将标志、标准字或象征图形、企业造型等组合成不同的形式单元,可灵活运用于不同的应用系统,也可以规定一些禁止组合规范,以保证传播的同一性。
通用:即指VI设计上必须具有良好的适合性。如标志不会因缩小、放大产生视觉上的偏差,线条之间的比例必须适度,如果太密缩小后就会并为一片,要保证大到户外广告,小到名片均有良好的识别效果。
企业识别系统应以建立企业的理念识别为基础。换句话说,视觉识别的内容,必须反映企业的经营思想、经营方针、价值观念和文化特征,并广泛应在企业的经营活动和社会活动中进行统一的传播,与企业的行为相辅相成。因此,企业识别系统设计的首要问题是企业必须从识别和发展的角度,从社会和竞争的角度,对自己进行定位,并以此为依据,认真整理、分析、审视和确认自己的经营理念、经营方针、企业使命、企业哲学、企业文化、运行机制、企业特点以及未来发展方向,使之演绎为视觉的符号或符号系统。其次,是将具有抽象特征的视觉符号或符号系统,设计成视觉传达的基本要素,统一地、有控制地应用在企业行为的方方面面,达到建立企业形象之目的。在设计开发过程中,从形象概念到设计概念,再从设计概念到视觉符号,是两个关键的阶段。这两个阶段把握好了,企业视觉传播的基础就具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