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画册设计的元素
1.概念元素,所谓概念元素是那些不实际存在的,不可见的,但人们的意识又能感觉到的东西。例如我们看到尖角的图形,感到上面有点,物体的轮廓上有边缘线。概念元素包括:点、线、面。
2.视觉元素:概念元素不在实际的设计中加以体现,它将是没有意义的。概念元素通常是通过视觉元素体现的,视觉元素包括图形的大小、形状、色彩等。
3.关系元素:视觉元素在画面上如何组织、排列,是靠关系元素来决定的。包括:方向、位置、空间、重心等。
4.实用元素:指设计所表达的含义、内容、设计的目的及功能。
二、画册设计中点、线、面的构成:
形象是物体的外部特征,是可见的。形象包括视觉元素的各部分,所有的概念元素如点、线、面在见于画面时,也具有各自的形象。
平面设计中的基本形:在平面设计中,一组相同或相似的形象组成,其每一组成单位成为基本形,基本形是一个最小的单位,利用它根据一定的构成原则排列、组合、便可得到最好的构成效果。
1.组形:在构成中,由于基本的组合,产生了形与形之间的组合关系,这种关系主要有:
2.分离:形与形之间不接触,有一定距离。
3.接触:形与形之间边缘正好相切。
4.复叠:形与形之间是复叠关系,由此产生上下前后左右的空间关系。
5透叠:形与形之间透明性的相互交叠,但不产生上下前后的空间关系。
6.结合:形与形之间相互之间结合成为较大的新形状。
7.减却:形与形之间相互覆盖,覆盖的地方被剪掉。
8.差叠:形与形之间相互交叠,交叠的地方产生新的形。
三、画册设计的渐变和重复
渐变的类型:
1.形状的渐变:一个基本形渐变到另一个基本形,基本形可以由完整的渐变到残缺,也可以由简单到复杂,由抽象渐变到具象。
2.方向的渐变:基本形可在平面上作有方向的渐变。
3.位置的渐变:基本形作位置渐变时需用骨架,因为基本形在作位置渐变时,超出骨架的部分会被切掉。
4.大小的渐变:基本形由大到小的渐变排列,会产生远近深度及空间感。
5.色彩的渐变:在色彩中,色相、明度、纯度都可以出渐变效果,并会产生有层次感的美感。
6.骨格的渐变:是指骨格有规律的变化,使基本形在形状、大小、方向上进行变化。
重复的类型:
1.基本形的重复:在构成设计中使用同一个基本形构成的图面叫基本形的重复,这种重复在日常生活中到处可见。例如:高楼上的一个个窗子。
2.骨格的重复:如果骨格每一单位的形状和面积均完全相等,这就是一个重复的骨格,重复的骨格是规律的骨格的一种,最简单的一种。
3.形状的重复:形状是最常用的重复元素,在整个构成中重复的形状可在大小、色彩等方面有所变动。
4.大小重复:相似或相同的形状,在大小上进行重复。
5.色彩重复:在色彩相同的条件下,形状、大小可有所变动。
6.肌理的重复:在肌理相同的条件下、大小、色彩可有所变动。
7.方向的重复:形状在构成中有着明显一致的方向性。
9.重合:形与形之间相互重合,变为一体。
1.中心点的发射:由此中心向外或由外向内集中的发射。
2.螺旋式的发射:螺旋的基本形式已旋绕的排列方式进行的,旋绕的基本形逐渐扩大形成螺旋式的发射。
3.同心式发射:同心发射是一个焦点为中心,层层环绕发射,如箭靶的图形。
特异的分类:
1.形状的特异:在许多重复或近似的基本形中,出现一小部分特异的形状,以形成差异对比,成为画面上的视觉焦点。
2.大小的特异:在相同的基本形的构成中,只在大小上做些特异的对比,但应注意基本形在大小上的特异要适中,不要对比太悬殊或太相似。
3.色彩的特异:在同类色彩构成中,加进某些对比成分,以打破单调。
4.方向的特异:大多数基本形式有次序的排列的,在方向上一致,少数基本形在方向上有所变化以形成特意效果。
5.肌理的特异:在相同的肌理质感中,造成不同的肌理变化。
对比
对比的分类:
1.形状的对比:完全不同的形状,固然产生一定的对比,但应该注意统一感。
2.大小的对比:形状在画面的面积大小不同,线的长短不同所形成的对比。
3.色彩的对比:色彩由于色相、明暗、浓淡、冷暖不同所产生的对比。
4.肌理的对比:不同的肌理感觉,如粗细、光滑、纹理的凹凸感不同所产生的对比。
5.位置的对比:画面中形状的位置不同,如上下、左右、高低等不同位置所产生的对比。
6.重心的对比:重心的稳定、不稳定、轻重感不同所产生的对比。
7.空间的对比:平面中的正负、图底、远近及前后感所产生的对比。
8.虚实的对比:画面中有实感的图形称之为实,空间是虚,虚的地方大多是底。
六、画册设计的密集和肌理及空间
密集
密集在设计中是一种常用的组织图面的手法,基本形在整个构图中可自由散布,有疏有密。最疏或最密的地方常常成为整个设计的视觉焦点。在图面中造成一种视觉上的 张力,向磁场一样,具有节奏感。密集也是一种对比的情况,利用基本形数量排列的多少,产生疏密、虚实、松紧的对比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在密集效果处理中,基本形的面积要细小,数量要多,以便有密集的效果。基本形的形状可以是相同或近似的,在大小和方向上可有一些变化。在密集的构成中,重要的是基本形的密集组织,一定要有张力和动感的趋势,不能组织涣散。
肌理
肌理又称质感,由于物体的材料不同,表面的排列、组织、构造个不同,因而产生粗糙感、光滑、软硬感。
空间
我们一般所说的空间,是指的二维空间。
可以利用大小、重叠、阴影、间隔疏密、平行线的方向、色彩变化、肌理变化、矛盾空间等表现空间感。
2.自由分割:自由分割是不规则的,将画面自由分割的方法,它不同于数学规则分割产生的整齐效果,但它的随意性分割,给人活泼不受约束的感觉.
3.比例与数列:利用比例完成的构图通常具有秩序、明朗的特性,给人清新之感。分隔给予一定的法则,如黄金分割法、数列等。
平衡
在造型的时候,平衡的感觉是非常重要的,由于平衡造成的视觉满足,使人的眼睛能够在观察对象时产生一种平衡、安稳的感受。
平衡主要分为:
1.对称平衡:如人、蝴蝶,一些以中轴线为中心左右对称的形状。
2.非对称平衡:虽然没有中轴线,不是对称的关系,却有很端正的平衡美感。
基本形的排列原则:
1.基本形线装的排列:排列向横向发展,发展成为现状图形,有很强的方向性。可以水平方向或斜线方向发展。
2.面状排列:基本形以二次方向排列,构成面状图形。
3.环状排列:把基本形线状的排列发展成为曲线,使两端连接。
4.放射状排列:基本形由中心向外排列,造成放射图形。
5.对称排列:基本形左右对称排列,排列规律、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