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标志设计中应该遵循哪些原则,根据成功的经验大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 独特性:
独特性是标志设计的最基本要求。标志的形式法则和特殊性就是要具备各自独特的个性,不允许有丝毫的雷同,这使标志的设计必须做到独特别致、简明突出,追求创造与众不同的视觉感受,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二、 注目性:
注目性是标志所应达到的视觉效果。优秀的标志应该吸引人,给人以较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因为只有引起人的注意,才能使标志所要传达的信息对人产生影响力。在标志设计中,注重对比、强调视觉形象的鲜明与生动,是产生注目性的重要形式要素。
三、 通俗性:
通俗性是标志易于识别、记忆和传播的重要因素。通俗性不是简单化,而是以少胜多、立意深刻、形象明显、雅俗共赏。
四、 通用性:
通用性是指标志应具有较为广泛的适应性。标志对通用性的要求,是由标志的功能和需要在不同的载体和环境中展示、宣传标志的特点所决定的。
五、 信息性:
标志的信息传递有多种内容和形式。其内容信息有精神的,也有物质的:有实的,也有虚的;有企业的,也有产品的;有原料的,也有工艺的。其信息成分有单纯的,也有复杂的。标志信息传递的形式,有图形的、有文字的,也有图形和文字结合的;有直接传递的,也有间接传递的。
六、 文化性:
文化性是标志本身的固有属性。标志中的文化性是通过标志显现民族传统、时代特色、社会风尚、企业或团体理念等精神信息。在具体的标志形象中,所显现出的这些文化属性,又是标志设计者自觉或不自觉地以自己对事物的理解和构思,自然而然地融合于标志的内容与形式之中的。
七、 艺术性:
艺术性是标志设计给人是否有美的享受的关键。标志的艺术性是通过巧妙的构思和技法,将标志的寓意与优美的形式有机结合时体现出来的。艺术性强的标志,具有定位准确,构思不落俗套,造型新颖大方;节奏清晰明快;统一中有变化,富有装饰性等特点。